本报讯(通讯员邓羽孙健)今年沧州市首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据了解,参与申报的众创空间必须是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场地,已入驻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项目推介、培训辅导等创新创业服务;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自建或主导建设天使投资基金。
截至目前,沧州市已建起市级以上众创空间51家(其中省级众创空间4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培育了一批投资促进型、培育辅导型、媒体延伸型等不同服务类型的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