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创新是新常态下推动我国产业整体升级和经济全面转型的核心动力。从空间上讲,所谓全面创新,就是要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使创新成为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主线。为此,在创新发展上,各地需积极行动起来,“不能等待、不能观望、不能懈怠。”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地区在创新中都要“齐步走”。实际上,实施差异化战略才是实现全面创新的基本路径。
不同梯度区的发展要求是差异化战略的重要基础。高梯度区的发展机遇主要集中在产业创新阶段。由于高梯度区大城市、特大城市在土地、人力等资源上价格越来越昂贵,制造业成本越来越高,比较优势逐步丧失;与此同时,这些地区在人才、资本、信息和市场等创新资源上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瞄准“高精尖”领域,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全力推动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是这些地区发展优势所在。
中梯度区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产业成长阶段。成长阶段的产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是中梯度区发展的支柱产业。成长阶段的产业还存在着技术不成熟、标准不完善和市场不确定等问题,需要通过创新对现有产品或服务进行改进,全面推进技术走向成熟,进一步完善产品标准化生产,扩大市场占有量。这是中梯度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低梯度区的发展机遇主要是承接成熟阶段的产业。这些地区在承接成熟阶段产业时并不是全盘照搬,而是需要对产业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对市场的适应性。因此,通过渐进性创新来推动产品生产或价值链重要环节的改进,以充分发挥现有技术的潜能,是低梯度区承接和发展成熟阶段产业的应有之义。
对人才差异化需求是差异化战略的重要特征。高梯度区创新发展需要更多高尖端人才支撑。高梯度区要成为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主要聚集地,需要一大批高尖端人才的支撑。要推动我国产业从世界分工的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依赖于创新能力从原来的“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依赖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成长为全球创新中心。因此,高梯度区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吸引更多的国际创新机构和跨国公司在此建立研发机构,并使之成为创新人才的首选地和科技创新引领者,吸引高尖端人才,特别是首席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和团队。
中梯度区创新发展需要大量高层次人才支撑。成长阶段的产业仍然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掌握高新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支撑。这种支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转化支撑。成长阶段产业的技术研发可以发生在高梯度区,但其从研发到应用,存在一个技术成果转化过程,这一过程可能包括后续开发、应用、推广等活动。二是技术改进支撑。成长阶段产业的技术存在着不成熟、不完善等特征,需要对既有技术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这两个过程都需要高层次人才的投入和参与。
低梯度区创新发展需要高技能人才支撑。随着技术不断完善,一些先进制造业也逐渐成为低梯度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简单重复的人工劳动已经逐步被高度机械化生产线所替代,高技能蓝领人才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线上主要劳动者。在德国,即使是车间工人也需要经过两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对于低梯度区来说,能够引进高层次人才当然是锦上添花的好事,但引进、培养和聚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却是产业发展的头等大事;特别是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创新,更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参与。与高层次人才可以柔性化引进相比,高技能人才都是企业一线员工,是当地常住居民,政府要把打造宜居城市作为基础,加快软硬环境建设,增强高技能人才的归属感。
构建和完善开放性经济是实施差异化战略的重要条件。创新差异化战略使得我国技术研发和应用在空间上存在着分离。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江苏、北京、广东、浙江、上海和山东。特别是以北京为龙头的环渤海地区,已经成为我国技术输出主要的地区。因此,进一步扩大经济开放度,构建和完善开放性经济,加快创新资源和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畅通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渠道,既能促进技术输出地原创能力的提升,又能够在技术扩散过程中促进改进性创新,加快后发地区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实施差异化战略实现全面创新的重要条件。为此,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构建创新驱动的制度安排、实践载体和环境保障,着力完善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
完善法治保护环境。1996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又对之进行了修改完善;国务院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促进技术合同交易健康发展的法规和文件。由于技术合同交易的特殊性,存在着关联群体多、涉及面广、周期长等特点,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使交易无法完成和实现。因此,要“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需要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并出台一部《技术合同交易法》,重点规范价格评估、合同格式和纠纷协调等创新成果交易的关键环节,确保技术交易信息流、资金流、服务流的安全和畅通,为技术合同交易提供权威性的法律保障。
培育技术交易平台。近年来,我国技术交易平台发展迅速,特别是在线技术交易平台,更是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在线交易一个重要特征是交易额相对较小,更加适合中小企业对技术吸纳的要求。根据对“科易宝”统计,在线技术交易成交额规模在40万元以下的占比达到66.28%,平均每项技术成交额38.72万元。下一步,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技术交易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做大做强”的要求,重点做好线上交易平台和地方交易平台融合,鼓励地方政府积极与科易宝、技E网等在线技术交易平台合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打造技术交易一体化服务的绿色通道,并实现服务的及时化、常态化、高效化。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国技术合同交易价格不断上涨。2015年,平均每项技术成交额为320万元,同比增长了10.9%。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创新要求迫切和资金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政府要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引进的支持力度。实践表明,技术吸纳活跃度与政府支持力度是成正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