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智力引进机制,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环境,吸引外国高层次人才到石家庄创业发展。
根据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外国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积极融入全省各项引智计划,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和项目。积极建设引智人才数据库,设立海外引才联络服务站,加强赴海外引智力度。
根据科研项目水平和重要性,对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国家“外专”专家给予每人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助。外国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石家庄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支持资金。企业从外国引进上述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助。为石家庄引进杰出外国专家的机构和个人,视引进人才的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引才引智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以上奖补等支出。
健全外国人才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和产权激励制度,健全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回报机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改善外国人才住房条件。创新住房公积金政策,来石家庄工作的外国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妥善安置外国人才的配偶子女,其配偶愿意在石家庄市工作的,列入政策性安置范围;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为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解决好外国人才随迁子女入托入学问题,优先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石家庄市创业并符合人才绿卡申报条件的给予办理人才绿卡,在工商、税务、海关、场地、生活服务等方面,均可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优惠待遇。(记者王峻峰、任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