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放出大“招”:28条新政支持创业创新
创业创新,缺场地、缺资金?事实上,如果你真的有一个创业好点子,并打算在合肥开始,也许这些“烦恼”都可以不是问题。10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召开的全市“双创示范”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合肥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以28条新政促进合肥市创业创新。不论是缺创业场地,还是为启动资金犯愁,都可以在28条中找到解决方法。
在做对“28条”新政的解读时,合肥市副市长王翔大量直接援引了新政内容。“28条的政策,条条都是干货,都是利好政策。”王翔表示,新政明确易懂,含金量很高。“一部分政策执行的标准,会比杭州等城市还要高。”王翔说,政策能不能到位,奖补资金能否为创业创新者所用,关键在于落实。他表示,对于文件内容、奖补政策兑现凡有疑问,请市民向相关部门咨询。
利用老厂房建一批众创空间
在“28条”新政的开篇,合肥市就提出要兴建一批众创空间,包括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来建设孵化器,以及鼓励和支持将闲置楼宇、工业厂房转型成为各类孵化载体。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合肥市拟利用昌河汽车、合肥电机厂等老旧厂房来建设创客空间,另外还会利用一些标准厂房,为电子商务产业提供摄影、美工、培训等服务。
作为创业载体本身将得到现金资助,按照新政说法,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一次性奖补高达100万、50万;市级的众创空间和年度考核优秀者,将被分别资助50万元运行经费。众创空间孵化出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得到10万元奖励。
合肥市副市长王翔透露,在众创空间的奖补政策上,合肥的标准要高于杭州等地。
面向不同群体建一批创业创新基地
面对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工、蓝领、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合肥要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或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现行3年创业园区补贴政策再延长2年。对新建或改扩建商贸企业集聚区项目,经市级认定给予20-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购买或租用标准化厂房的,按照购置价或年租金分别给予5%、30%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利用闲置厂房返租返购,入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业创新基地由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
对引进的符合合肥市人才政策的创业创新型人才,给予办公及住所租金减免。
社区O2O初创企业可领50万元奖补
对于从事社区O2O电子商务的初创企业,在其电子商务平台正式上线销售达到一定规模,且线下网点超过10个后,对当年运营支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合肥市还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电子商务楼宇)实际使用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超过30家的,地方特色馆(或产业带)项目年网上销售额达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国内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肥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达到2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小微企业“上线”服务满百户可得50万元奖励
产品不错,但奈何企业规模小,渠道单一,打开不了市场?现在,合肥市鼓励电商服务商来做“技术指导”,引导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年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网络营销达到100户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另外,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自建或与科研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由县级财政给予市级以上新认定的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每个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府采购不对小微企业“设门槛”
副市长王翔透露,合肥市要落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以及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设定差别、歧视条款或作为评标加分因素。政府部门采购预算安排一定比例面向小微企业。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在政府采购中加大对列入全省首台套目录中合肥市产品的采购力度,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补。
新招用失业人员企业可获贷款贴息
合肥市安排中小企业转贷专项资金,以基金形式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担保、代偿资金池,由国有控股公司运营管理,转贷业务风险容忍度提高至30%。设立小微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总信贷额度支持。对当年新招用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内的,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设立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
发行“大湖名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增信,引入低成本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30亿元创新型金融产品,以委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化综合成本不高于10%的资金支持。开展“大湖名城中小微企业成长贷”业务,建立资金风险池,引导银行按10倍规模,采用无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对拟在或已在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开展“大湖名城中小微企业政保贷”业务,设立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银行按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10倍放大,企业提供40%抵押(担保)即可获得单笔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支持。
鼓励市属平台公司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产品,2015年底前,兴泰控股和产投集团先期分别发行10亿元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债或专项扶持基金等财政金融类产品,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向全市中小微企业。推广实施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创新“税融通”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诚信纳税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
人才离职创业可保留编制、职称5年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在肥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这对于合肥的科技型人才来说,无疑是较有吸引力的一项创业政策。
据悉,合肥市还将全面落实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鼓励和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在校生高可获5万元委托贷款支持
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创新实体,给予不超过5万元委托贷款支持。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离校已久,不适于大学生创业政策的也无妨,合肥市也鼓励青年创业,向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创业青年发放不超过10万元免息、免担保的创业资金贷款,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年。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现行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市财政给予贴息;对有过商业贷款的申请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