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狠抓科技改革、政策支撑、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四个关键点,全市的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一、以科技改革为切入点,深化科技体制创新
一是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向。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积极调整科技计划的支持方向,进一步厘清市场和政府投入的边界,发挥政府科技资金对不同科技创新领域稳定支持和竞争支持的导向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效益大化。对于市场作用不明显和需要长期投入的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创新载体建设、高端科技人才和团队以及事关全市重点转调领域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主要采用“前补助”的方式进行稳定连续支持;对于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研发资金组织开展的技术创新,主要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按照上一年度企业可加计抵扣研发费等核定途径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奖励;对于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主要采取基金进入方式进行支持。
二是改革科技经费支持方式。综合运用“投”、“补”等多种经费使用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逐步建立全市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科技创新的新格局。自2013年起,每年拿出1500万元设立“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修订出台了《烟台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科技信贷业务上采取“专项资金”+银行、“专项资金”+担保公司+银行、“专项资金”+保险公司+银行三种模式,突出发挥“专项资金”的增信服务、风险补偿和信贷补贴功能,进一步调动合作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2015年,设立3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予以扶持。
三是改革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围绕建立“统分结合、各负其责,一头申报、分头监管”的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科技管理机制,坚持“权力小化、服务大化、政务阳光化”宗旨,在全国创造了“两个率先”:科技立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异地)、网上公示”和“按分排序、上线提档、联合考察、择优立项”的机制,坚持实行9项工作规程,做到了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申请人、评审专家“四不见面”,确保了科技计划立项的公正和阳光;科技奖励在全国率先用技术手段将项目申报、专家遴选、专家评审等10项流程嵌入信息化网络工作平台,以系统的自动化取代了人工操作,杜绝了人为因素,实现了“制度加科技”的双重约束,有效保证了评审的公正性。
二、以政策完善为支撑点,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一是不断强化政策支撑。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烟台市科技创新“六个十”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性文件,在科技投入、成果奖励、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已草拟完成《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文件采取“1个主文件+N个配套子文件”的模式,今年10月底前将出台主文件及10配套子文件。
二是不断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目前,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共有科学技术高奖、科学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六个奖项,是省内设立科技奖励项目多的地市之一。高奖奖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由1.5万元、8000元和5000元提高到7万元、4万元和1万元,激励和引导科技进步与创新。
三是全社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在政府科技投入资金的引导下,全社会R&D经费投入由2007年的40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69.05亿元,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由2007年的1.42%增长到2014年的2.82%。
三、以企业创新为着力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具有研发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申报市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计划,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市场主体的作用。“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列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71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14项,共争取科技项目经费11.05亿元;烟台企业作为完成单位共获得4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成为全国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多的地级市。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5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2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86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5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为提升全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烟台市产业导航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已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整合拓展项目、成果、人才等科技资源,加快科技与产业融合,引导全市产业发展。出台了《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房租减免、免费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公共科研服务平台仪器设备购置等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助,批已认定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9家,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6家。推动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快速发展。
三是大力实施协同创新。通过“借梯登高”、“借力发展”,走出一条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持续创新的产学研合作之路。目前,全市90%的规模以上企业与大学和科研单位建立起合作关系,90%以上的专利技术来自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攻关,90%以上的科技成果来自产学研合作,先后成功引进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烟台分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分所等一批高层次科研机构,为提升全市原始创新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烟台市积极开展了两院院士拜访和高校院所大走访的“两访活动”,积极发布本市需要,深化产学研合作。今年5月份,中集来福士与乌克兰巴顿焊接技术研究所签订合作意向书,就在本市共建“中集焊接技术研究院”事宜达成一致。9月份,中集来福士与哈尔滨焊接所共建了“海工装备焊接工程实验室”。
四、以产业发展为落脚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理清烟台市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潜力产业,2014年7月份,在全面调查、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调查分析报告》,在全市加快工业经济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下发,明确了烟台市今后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创新环境建设和政策引导,推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3648.98亿元,同比增长9.78%,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41.01%,产值和比重居全省第1位和第2位。目前已形成电子信息及电子材料、整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新型铝材、船舶制造、生物医药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已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3家、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3家、创新型产业集群1家。通过产业集群实现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到全市总量的2/3以上。
三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利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取得明显效果,全市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四大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到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90%以上。目前,全市涌现出了以登海种业、麦得津、绿叶制药等为代表的一批致力于高新技术研究、转化、推广的原始创新企业群体,以丛林集团、冰轮集团、玲珑橡胶等为代表的一批致力于产学研合作的集成创新企业群体,以万华集团、泰和新材、正海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敢于面对国际寡头技术封锁和垄断、致力于引进消化吸收核心技术再创新的企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