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算学分”要避免“混学分”
导语:学校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创业创新等活动的效果,要有科学、合理的评价。如果缺乏严格有效的评价,创新创业学分,可能变为给学生“送学分”,而学生参加上述这些活动,目的可能不是提高创新能力,而是功利的“混学分”。
教育部日前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媒体注意到,新规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实践等进行了支持,与原规定相比,新规明确提出参加创业可折算成学分。
这是对国务院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该意见当时提出,我国将探索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事实上,多年前,我国就有大学探索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以此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的规定,是希望把局部探索推向全国。
用折算学分的方式,鼓励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学生积极性,从道理上讲,就是一些学生冲着学分去参加创业创新活动、社会实践等,也可以让他们得到相应的锻炼。但是,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学校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创业创新等活动的效果,要有科学、合理的评价。如果缺乏严格有效的评价,创新创业学分,可能变为给学生“送学分”,而学生参加上述这些活动,目的可能不是提高创新能力,而是功利的“混学分”。
这种情况在一些探索试点的学校中已经出现,比如有的学校把社会实践纳入学分,一些学生就去社区找人盖章,或者炮制社会实践报告,去换取学分。出现这种情况,又与大学对人才培养不够重视,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有关。
这才是导致我国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的根源所在。美国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比例高达20%,远高于我国目前水平,有不少分析指出,这是因为社会崇尚创业,以及大学重视学生的创业教育。而其实,大学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根本。
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大多并不是通过专门的社会实践培养的,而是在大学的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中,就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能力。比如在国外一些高校,一门理工科课程,学校老师会要求学生做30个单元的独立设计实验;一门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在学习课程期间,要求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课程论文,参与多次研讨课,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对学生独立思维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而独立思维能力是学生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同样,由于重视课程质量,国外一些大学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也是“真刀真枪”。比如,在求学期间,要求学习创业的学生组建真实公司,并进行运营,指导老师结合学生的创业实践进行指导教育。与之对比,我国的创业教育却依旧是学历导向。有的大学近年来专门开设创业学院,但令人遗憾的是,创业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了创业学位,却鲜有走上创业之路的,这是值得深思的。创业学分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会造成获得创业学分的学生很多,但整体学生的创新能力可能并没有实质性提高的情况。
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关键在改革我国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从灌输教育改为探讨式、交互式教育。在此基础上,再鼓励学生走向社会,勇于探索和实践。如此,就能让大学教育升级换代,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起到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