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高校科研人员创业新规
导语:山东近日下发通知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离岗时间不超过3年,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
山东近日下发通知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离岗时间不超过3年,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
通知明确,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基本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国家规定。离岗创业结束,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