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人函〔2015〕4号
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创新英才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提升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聚焦企业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加速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培养。按照全省科技工作部署,围绕实施《河北省科技英才双百双千推进工程》和《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决定从2015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的人才中评选千名创新英才,加大扶持培养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引进一个人才,带出一个团队,做强一个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人选由经认定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企业在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所需的关键创新人才,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或创新成果,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企业急需、特需人才,可在学历、职称上适当放宽。
3、应是近3年内从省(境)内外引进,且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首次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应在申报截止日前3年以内签署),承诺入选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每年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4、应有今后3年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二、支持措施
(一)人才激励。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择优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省百人计划等相关人才计划。
(二)企业扶持。同等条件下,在项目立项、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创新英才所在企业优先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以企业为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化原则,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创新英才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同一人选只能通过一个企业推荐申报。同一企业每年度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材料,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四)申报材料包括: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引进专项申报书》(含附件,按先后顺序与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10份。
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3纸打印)一式1份。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推荐汇总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地申报人选进行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请于7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
联系人: 聂晓璞
联系电话:0311-85811566
电子邮箱:hbskjtrsc0311@163.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引进专项申报书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