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计函〔2015〕76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创新方法
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省创新方法推广与应用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重视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1、创新方法示范企业培育;
2、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创新方法应用示范与推广;
3、创新方法推广普及与应用的示范区域;
4、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建设。
具体重点支持范围见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范围》。
三、组织推荐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每个市推荐1-3个项目。
四、 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登陆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申报程序参见《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2日。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于2015年9月17日前统一寄至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 尹冬青
电话:0311-66506360
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 黄贝贝
电话:0311-85813891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 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516室
附件:2016年度河北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范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2016年度河北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示范
项目重点支持范围
一、省级创新方法应用优秀示范企业培育
在持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并取得实际成效的企业中择优培育一批创新方法应用优秀示范企业,推动企业开展创新方法深层次应用和创新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并走向市场产生经济效益。
二、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创新方法应用示范与推广
在光伏、节能环保等领域选取一个细分产业,分析在研发与生产等环节中长期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及方法需求,遴选不少于3个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应用创新方法予以解决,取得实际成效并应用示范。
三、创新方法推广普及与应用的示范区域
结合本市(县)区域创新方法应用现状及推广需求,明确推广的重点领域及目标企业,制定推广应用规划与工作方案,组织普及推广活动,在不少于3家企业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并取得应用成效,并对区域推广成效进行评估。
四、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建设。
加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建设,鼓励各市县建立本区域的推广服务机构和服务基地,建立较为完善的软硬件条件和工作平台,打造专业化工作团队,推动区域创新方法工作开展,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示范和企业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