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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科技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发布:邯郸市科学技术局浏览:1279
  邯科〔2016〕5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对口单位: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邯政办字[2016]141号),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现组织2016年度市科技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邯郸市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有关要求
 
  1、项目主研人(前三名)当年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2、申报项目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其中医卫项目须至少已经发表一篇论文(传附件),其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要求按时实施和验收的、不按时提交课题进展情况报告和执行情况调查报告等信用较差人员以及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还在执行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5、自筹计划应按照“科技研发计划”类型进行填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集中受理方式进行。按照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即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打印-书面材料报送等。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2月9日,书面材料申报时间为12月12日。归口管理部门或市对口单位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书面申请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按照要求报送到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原计划财务处),过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电话
 
  1、项目申报咨询:0310-3118086
 
  2、软件咨询:18675886529(工作日8:30-12:00,2:30-5:30)
 
  附:邯郸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邯郸市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邯政办字141).doc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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