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永年区、肥乡区、磁县科技局,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2016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根据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邯字〔2016〕39号)相关要求,经省科技厅备案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归行政区划调整后现管辖区所在县区统计,涉及到的各县区可按照规定自行协商解决。今后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工作按照现行辖区进行申报。
请涉及到的各县(市、区)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整方案联合行文后报市科技局高新处备案并调整。
邯郸市科技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