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新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会有关精神,市政府办公厅《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6—2020年)》,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快速发展,按照《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邯郸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要求,请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三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专家评审时间9月9日,局班子专题审查时间9月10日,9月11日上报省厅。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挖掘企业,认真组织申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每季度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认定一次,省科技厅审核备案一次,市政府办公厅定期通报,各县(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连续推进。
(三)企业的申报资料、数据必须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然后导出打印并上报纸质材料。省科技厅审核备案均参照网上数据进行,企业资料、数据务必填报完整,以免审核备案失败。
三、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
拟申报企业登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http://zxqy.hebstd.gov.cn/),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填报相关申报内容,并提交辖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2、提交纸质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导出并打印,提交至所属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2)相关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和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生的收入,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等证明材料。
(3)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注明小巨人),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4)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材料要求线装或胶装)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认定程序
1、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和提交纸件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考察,确认企业申请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填写申报企业汇总表,初审和考察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2、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抽查企业生产现场。
4、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提交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5、对通过审核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公示。
6、备案成功后即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电子证书。
注: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无需评审,申报后可直接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其他要求
1、县(市、区)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培育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填报好申请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报至高新处邮箱gxc3118065 163.com,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后报送至高新处。
2、按照省厅要求,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类型必须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贸易、商贸、广告、保洁、家政、物业、医院、药房等类别公司不予备案。
附件:附件.rar
1、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2、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汇总表
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4、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材料实务操作有关说明
5、邯郸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311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