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和部门:
按照《2018年度邯郸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方案》,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奖种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发展、服务大局、导向鲜明”的评奖导向,以“提高质量、精简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程序”的评奖原则,重点奖励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成果转化良好,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科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提名集体奖励的,主体项目必须已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主体项目完成后还须有一项与主体项目相关的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通过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
2、提名个人奖励的,候选人必须是获省级以上奖励项目的完成人,同时除主体项目外候选人还须有一项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的,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通过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成果评价,并征得其他项目主研人员同意的与主体项目相关的成果。
3、每个单位只限提名1项。曾获省、市“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的首席人员,以及曾获得“邯郸市十大科技创新人物”的人员不再受理提名个人奖励。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1、项目在我市辖区为主进行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我市单位为完成单位,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2、承担国家、省、市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已通过合格验收。
3、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必须在两年以上(即项目应于2016年7月31日以前已整体应用),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项目均须提供必要的第三方评价证明材料。
5、医卫类项目须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与所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主研人在论文排序为名的不少于2篇(其中1篇应为论著性文章),另1篇须在前3名。基础理论类项目须提供2016年7月31日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5篇以上论文(主研人为作者的不少于3篇)。上述2类项目须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6、项目完成人应是为该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同一完成人本年度可申报不超过两项请奖项目,但在前三名完成人中只能出现一次。
二、提名办法和程序
(一)提名办法
由提名单位依照《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及《提名工作手册》,填写《2018年度邯郸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书》或《2018年度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并同时报送相关资料。提名前应按要求在项目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提名。
(二)提名材料公示要求
1、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实行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公示和提名单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提名工作手册》。
2、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向提名单位申报前先行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工作单位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随提名书原件(装订在提名材料后)一同报送提名单位。
3、提名单位提名的项目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随提名汇总表一同报送市科技局。
4、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不报送公示结果情况报告表的,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三)提名程序
1、各完成单位登录邯郸市科技局网站(60.5.255.116),点击“通知公告”中《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下载附件,按照《提名工作手册》填写“提名书”。
2、各提名单位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提名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主件、附件、形式审查表和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应确保两者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2、各提名单位需报送书面提名书1套,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就序后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使用PDF文档打印,从页到后一页要在页面右下角手工连续编写页码,一律线绳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相关原件资料(形式审查后退回)。电子版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hdkjjcgc@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为“单位简称+项目数”。
3、必备附件具体要求:按附件《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上报。
4、项目单位要认真总结归纳和填写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候选人对哪个创新点有贡献及依据为必填内容。
5、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完成单位牵头联合申报,提名书上每个单位均需加盖公章,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6、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提名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同等级别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2、项目受理后,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均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做好申报材料存档工作。不进行补正处理。
3、以下几种情况按不合格申报材料处理:(1)论文发表单位与申报奖励单位不一致的;(2)擅自更改鉴定(或评价)证书人员排序的;(3)论文、有关知识产权重复使用的。
4、请各提名单位、项目完成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若出现问题,由各提名部门、项目完成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五、受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电子版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24时,书面材料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813室。
乘车路线:乘市内公交车到高铁站下车换乘到科技中心车终点站下车。
联系电话:3118089
2018年8月22日